2016年11月份燃油附加费通知(2016)邦凌国际(市)字第11号
尊敬的客户:
您们好!非常感谢各代理长期以来对我司业务的大力支持,2016年11月份我司燃油附加费综合说明如下:
一、货交深圳公司的燃油附加费生效日期为:
1. DHL:从2016年10月31日16点至2016年11月30日为11%.
查询网址http://www.dhl.com.hk/tc/express/shipping/shipping_advice/express_fuel_surcharge.html
2. UPS:从2016年11月6日16点至2016年12月4日为11%
查询网址:http://www.ups.com/content/hk/zh/shipping/cost/zones/fuel_surcharge.html?srch_pos=1&srch_phr=fuel
3. TNT燃油附加费从2016年10月29日16点至2016年11月26日为12.75 %(未含安检费)
查询网址:http://www.tnt.com/express/zh_hk/site/home/support/surcharges/fuel_surcharge.html
4. FDX燃油附加费从2016年101月6日16点至2016年12月4日为7%
查询网址:http://www.fedex.com/cn_english/rates/dfs.htm
感谢您使用邦凌国际物流服务!
邦凌国际物流市场部
2016-10-29